尊重其他用路人的優先路權非常重要,當你與其他車輛、行人、機車、自行車在道路上相遇時,誰有優先路權,到底是誰應該讓誰先行?
一般而言,在紅燈或停車再開標誌處停車並給行人及前方車輛讓路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在其他不熟悉的路上行駛時,一定會遇到特殊的情況。為了避免事故或傷害,所有駕駛都必須應該知道。
一、一般狀況的優先路權
1. 「停車再開」、「紅燈」
- 在「停車再開」標誌停止線前,完全停下,優先停讓前方車輛,車輛通過且安全時再向前行駛。 注意:閃爍的紅燈視同「停車再開」標誌。
- 如果您在紅燈處停下來,請在變綠燈時繼續行駛。


2. 「行人穿越道」、「斑馬線」
一旦行人開始過馬路,他們有優先路權。
3. 「倒三角形」、「讓」
當你接近讓路標誌時請先減速,觀察是否有任何車輛接近,如果有請完全停下並讓其先行通過。

4. 進入主幹道路
從任何支線進入主線時,請停讓所有接近的車輛。等待接近的車輛通過,再從支線、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進入主幹道路。主幹道路上行駛的車輛擁有優先路權。
二、特殊狀況的優先路權
1. 沒有「停」、「讓」的路口
如果路口兩側都沒有「停」、「讓」標誌,則先到的先走。
2. 同樣路權且同時到達
如果同時到達,右側的車輛有優先路權。當兩輛車同時到達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時,右邊的車有優先通行權。如果可以的話,請用眼神、手勢或閃燈示意以表示你要讓他們先通過。

3. 對向車輛同時左右轉
單一車道:
轉彎同時進入「單一車道」時,左轉車有優先路權!許多駕駛會認為右轉車離轉入的車道比較近,應該是要優先行駛。但其實距離車道較遠的左轉車,才是優先行駛的對象,因為左轉車在車道待轉時,會停留在路口中間,容易會造成後方車輛回堵及事故。
二車道以上:
同時轉彎進入「二車道以上」的路段時,左轉車應轉進靠內側車道,右轉車則應轉至靠外側車道。如果車流較少、或是僅一側有車要轉彎,行駛的車道則沒特別限制。

4. 圓環
進入圓環前先讓行,圓環內的車輛有優先路權。
- 接近時放慢速度。
- 環內的車輛優先通行。
- 當車流間隙足夠大,可以安全進入且不會導致接近的車輛煞車時,再往右以逆時針方向進入圓環。
- 注意引導您的標線和車道標線。
- 沿逆時針方向行駛,請勿停車或超車。
- 當您改變車道或離開時,提前開啟方向燈。
- 如果錯過了出口,請繼續行駛,直到您返回出口。
5. 狹窄山路
上坡行駛的車輛有優先路權。如果下坡的車輛沒有足夠的空間,請倒車找到有空間的地方停車。
注意:如果窄路有會車優先通行權的標牌,請依照標牌指示。
6.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
聽到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之鳴笛警號時,皆有優先路權,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
如剛好在同向或雙向單一車道時,就應該減速慢行靠右側避讓;在同向二車道以上時,行駛在緊急任務車輛前面時,就應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在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之車輛應避讓,同向以外尚未進入路口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另外,執行緊急任務車輛是可利用相鄰二車道間行駛,左右兩側車輛應靠左右兩側避讓。
請記住:即便你有優先通行路權,仍永遠不要假設其他車會給你先走,如果有危險時你必須果斷停下,放棄優先權來避免事故發生。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文,本篇將根據法規或時事狀況不定期更新。